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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视频

2026年度蘑菇视频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6-03-30 来源: 上海体育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不断优化体育营商环境,现制定2026年度蘑菇视频 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并实施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任务,全面落实执法监管责任,构建系统规范的监管体系;全面应用行政执法“检查码”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坚决防范“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等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能效。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蘑菇视频 体育发展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蘑菇视频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蘑菇视频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以下简称“高危体育项目”)开放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2.检查内容。持续开展高危体育项目场所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的检查,重点检查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配备的人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管理要求,开展高危体育项目场所是否存在超越许可范围经营,监控录像是否留存30日备查,是否提醒参与者如实填写告知承诺书,是否有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以及定期检查记录等的检查。开展现场检查时,查看高危体育项目场所是否将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公示在场所内醒目位置。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市疾控局)等,开展对高危体育项目场所的联合检查。将证件管理、制度管理、设施设备、购买保险等情形纳入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进一步聚焦监管重点,优化检查范围,提升监管效能。

  3.检查对象。本市范围内对外开放的游泳、攀岩、潜水和滑雪场所。

  4.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游泳场所按夏季开放期间与非夏季开放期间区分,其余项目不分季节。一是日常检查。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期间(7-8月)每周组织2次,每次3-4家场所;非夏季开放期间(1-6月,9-12月)每周组织1次,每次3-4家场所。攀岩场所5次,每次4-6家。潜水场所1次,每次3家。二是联合执法检查。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期间(7-8月)每2周组织1次,每次3-4家场所;非夏季开放期间(1-6月,9-12月)每个月组织1次,每次3-4家场所。攀岩场所3次,每次4-6家。潜水场所1次,每次3家。滑雪场所1次,每次1家。三是非现场检查。该检查主要针对游泳场所,在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当天同步开展,每次1-2家场所。

  (二)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的检查

  1.编制依据。根据《蘑菇视频 体育发展条例》《蘑菇视频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蘑菇视频 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具体情况,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2.检查内容。一是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设定预收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的检查。二是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经营者是否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日常检查。三是组织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经营者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报送相关信息的检查。四是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是否采取有关方式对预收资金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日常检查。五是开展对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示的触发式检查。

  3.检查对象。本市范围内向消费者发行预付凭证、收取预付款的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 包括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管理领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主体。

  4.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一是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会同市文旅局综合执法总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3-5家。二是做好日常检查。每月组织2次,每次3-5家,形成日常检查工作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

  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蘑菇视频 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蘑菇视频 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蘑菇视频 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蘑菇视频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

  2.检查内容。一是结合日常获得的举报线索等,组织开展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按照规定设定预收金额和培训服务期限、次数的检查。二是组织开展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场地是否符合培训项目专业性标准的日常检查。三是组织开展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内容开展培训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执教、教研人员的日常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持有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情况、是否公示经营信息的触发式检查。

  3.检查对象。本市范围内在营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4.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每月组织1次日常检查,每次3-5 家机构。配合市教委开展寒暑假期间联合检查。

  (四)开展对体育赛事活动的检查

  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蘑菇视频 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精神,结合蘑菇视频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2.检查内容。一是对体育赛事活动是否和体育赛事的名称与举办区域、参与人群、活动规模、赛事内容等相符开展日常检查。二是对体育赛事活动是否落实相关医疗、卫生和安全保卫措施开展日常检查。

  3.检查对象。本市范围内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

  4.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根据全国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及通过各渠道检索整理的体育赛事活动信息,每月对1-2场体育赛事活动进行现场检查。

  (五)开展对体育彩票小微零售渠道经营者的检查

  1.编制依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体育彩票实体渠道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蘑菇视频 体育彩票销售管理的工作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2.检查内容。对彩票销售网点是否合规销售,如大额投注是否登记、是否有未成年人购彩、是否存在互联网售彩的情况开展日常检查。

  3.检查对象。本市范围内体育彩票小微零售渠道。

  4.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每月抽取每家公司名下2到3家网点开展检查。

  (六)开展对体育设施的检查

  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蘑菇视频 市民体育健身条例》《蘑菇视频 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蘑菇视频 公共体育场馆开放运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2.检查内容。一是对委托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是否向公众开放、全年开放的检查。二是对委托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是否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全年免费/低收费≥330天、每周≥35小时,全民健身日免费开放的检查。三是对委托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是否公示设施目录、开放时段、免费/收费信息的检查。四是对委托经营的公共场馆暂停开放是否提前7日公示的检查。

  3.检查对象。本市范围内委托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

  4.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一是日常检查。每半年对3-5家场馆进行检查。二是全民健身日检查。8月8日当天对2-3家场馆进行检查。

  (七)对本市各级运动队开展的反兴奋剂监督检查

  对本市各级运动队开展的反兴奋剂监督检查实行触发式检查。